浙江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 3
浙江省2021 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8 月 6 日 |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
8 月 11 日至 20 日 | 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网上交费。 | |
8 月 27 日前 |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上报试卷预订单。 | |
10 月 8 日前 |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按规定格式和方式上报考场数据。 | |
10 月 16 日前 |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上报指挥班子名单。 | |
10 月 18 日至 22 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
10 月 21 日前 |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做好接收试卷准备,试卷到达后严格按规定交接、保管和运送。 | |
10 月 23 日至 24 日 | 考试。 | |
10 月 25 日 | 各市将试卷送回省考院。 | |
考试成绩经国家相关部门确认后 | 1. 公布考试成绩。 2. 对“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合格成绩公示 10 个工作日。 3. 相关市(考区)药品监管部门及时组织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成绩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 |
完成考后核查工作后 | 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通过现场核查的合格成绩公示 10 个工作日。 | |
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 员文件后 | 制作成绩合格证明(电子版)。 | |
成绩合格证明(电子 版)制作完成后 | 相关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 | |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资格证书后 | 考生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目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 |
备注 | “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的合格成绩,与“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经考后核查通过后的合格成绩,视情可一并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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