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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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 年度 我 省卫生技术类
人才 评 价考试 工 作的 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卫人发〔20 2 2〕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卫生人 才评价考试考 务工 作安排的 通知 》(卫 人 才 发〔2022)96号相关精神和要求,为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掌握现代管理理论的卫生管理队伍,助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度卫生技术类人才评 价 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考试专业 |
152 | 卫生管理(初级师) |
172 |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 |
173 | 医院管理(中级) |
(二)考试时间
二、考试报名与现场确认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22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4月22日 | 14:00—15:30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2023年1月28日—2月6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lwecan.com) 进行网上预报名(首页一考试评价—招聘及其他类型考试一考生入口—网上报 名 一注 册用 户,维 护 个 人 基 本信息), 按 要求 填写《2023 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试申报表》),检查无误后直接打印,并确保打印的申请表内容与在网上填报的最终报名信息一致。
2023年2月1日—8日,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考点”)可 根据 具体 工作安排进 行 现场确认。
三、报名 条件 及相关 政策
(一)湖南省内医疗卫生有关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 单位)中 从事 卫生管理 专 业工作的 在 职 在岗 人员,均 可 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 报名参加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聘任现职的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 家教 育、卫生 健康 行政部门认可的 正 规院校 相应、相 关医药卫生类 或医 学院 校 公 共 管理类 专业学 历( 学 位)。
(四 ) 根据《湖 南省卫 生 专 业技 术人员 职 称 制 度改 革实施方案》(详见湘卫人发(2022)5号文件)及国家相关规定,申报 人员资 历应 符 合以 下 条 件:
1.初级(师)职称:具备硕士学位,从事卫生(医院) 管理专业工作(根据单位岗位设置等情况判断,下同);或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从事卫生(医院)管理专 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大专学历,从事卫生(医院)管理专业工作满3年。
2.中级: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卫生(医院)管理专业工作;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卫生管理专业初级(师)职称 ,从事卫生(医院)管理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本科学历(学 士学位),取得卫生管理专业初级(师)职称后,从事卫生 (医院)管理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卫生 管理专业初级(师)职称后,从事卫生(医院)管理专业工作满6年。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卫生(公 共 卫 生、医院 )管理 专 业的 人员,其 从事 卫 生管 理专 业 工作 时间须满2年(由单位提供现任岗位的佐证材料,其注明的工作岗位须为卫生管理岗位)。
(五)根据我省卫生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实际情况, 对申报人员应具备的资历条件设置过渡期。2023年聘任卫 生 系 列其 他专业职称的,可以 原聘任中级 或 副高级职称作为台阶申报参评卫生管理专业副高或正高职称;自2024年起,申报参评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职称须取得下一级卫生(医院)管理专业职称并聘任满1年且符合相应申 报条件。
( 六 )根 据《中央 应 对疫情工 作领导小组关于 全面落实 进一步 ?;す匦陌ひ轿袢嗽比?干措 施的通知》(国发明电 (2 020〕5号 )和 《人 力资 源 社 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做 好新 冠肺炎疫 情防控一 线专业 技 术 人员职 称 工作的 通 知》(人社厅发 〔2 02 0〕2 3 号 )的相 关要 求,参 加新 冠感 染 疫情防控 一 线的医务 人员,在符 合相应报 名条 件的 基础上,晋升高 一 级职称 可以提 前 一 年申报参 加卫 生 专业技 术资 格考试;对 做出突出贡献,获得 省 部 级以上表 彰 奖励的,晋升高 一级 职 称可 以直接申报参 加考 试。参加 新 冠感染疫 情防控的 一 线医务 人 员范围 按 照 《国务院 应对新型 冠状病 毒感 染肺 炎 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湖 南 省 新 冠肺 炎 疫情防 控 一 线医 务人员和防 疫 工作 者 工作情况统计表》为准)。上述享受提前申 报的人员,原则上
只享受 一 次政策优惠。
四、资格审核
我省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自审、考生所在单位资格初审、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资格复核、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复审。考生只有通过资格初审、复核和复审才能被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忌峁┑淖柿虾退畋ǖ男畔⒈匦胝媸涤行?。经核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由相关考点按规定程序报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取消其 相应的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 律取消,并记入其专业技 术档案 和 有关诚信档案。资格审查时, 须使用 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 考试申报表》,考生及其所 在单位 相 关经办人员、市 州 卫生健 康 行政 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经办人员须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 名、盖章,不 得 再自 行 增设 其 他 签章环 节。
(一)个人自审??忌诒记拔癖厝孀既钒盐毡继跫鸵?,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考点)??忌?,打印《考试申报表》,并在“申报人员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 。
资格审核需提 交的材料如下:
1.《考试申报表 》1份;
2.国家 教育、卫生 健康 行 政 部门认 可的 正 规院 校 毕 业学历或 学 位的 原 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件 原件和 复印件;
4.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聘书原件和复印件;
5.民营医疗机构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6.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佐证材料。
(二)资 格初审???生 所在 单 位 须 对考 生 《考 试申报表》 所填信息 逐 一 核 实,对照相 关佐 证材料 严格 把 关,充 分运 用现代信息 技术加强网 上 查询验证,严防 弄 虚作假,确 保其 符合报名条件。 初 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在《考试申报表 》中相应栏内签署 “初审合格”意见 并盖 章,人事档 案托 管在人事代理机 构的考 生,除所在 单位盖章 外,人事代 理机 构 也需要盖章确认。不 符合 条件的,应 及时 告知考 生 不得 参加资
格复核和考试。
(三)资格复核。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 报名条件要 求,认 真核对申报 人姓 名、性 别、年龄、单 位、 专业、学 历、资历等 相关 条 件。对符 合 报 考条 件的,在《考 试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复 核合格”意 见 并盖章。对 不符合条 件的,告 知考 生 不 符合报 考条 件,不 得 参考。
(四)资格复审。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市州 卫生健康 行政 部门 复 核的基础上,对照考 生相 关材料进 行 复审。复审合 格的,各市 州人力资 源社 会保障部门负责人或经 审人 须在《考试申报表》中相应 栏内签署“ 复审合 格”意 见并盖章;审 查不合格者 予以退回。
各考点应于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资格复核和复审工作,相 关 工作由 市州 卫 生健康 行政 部门、人 力资源 社会 保障 行政部门负 责。对 不 符合 条件的,应 告 知考 生 不符 合报考条 件,不得参考。为 方便考生,资格审查 复 核和 复审 可安 排在 同一时间、同 一地点 进行。此外,考 生如 有《考 试申报 表》 签名、盖章等信息 不齐或 学 历、资 历佐证材料 不 完备的,允 许进 行 一 次补审,由 各 考点另 行通 知。考生 未 在 规定时间内参加 补审导 致无 法 参 加 考 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
各市 州 卫 生健康 行 政 部门、人力资源 社会 保障 行政 部门要加强对各考点及报名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对把关不严的,在考 点考务管理质量评估时 予以扣分;造 成严重后果的,将进 行全省通报。
五、报考缴费
参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收费标准,我省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按每人每科目70元(共4个科目)收取。
湖南 考区将采 用网上缴费方 式。请 各考点做好 考生的通知和 宣传工 作,提 醒考 生 务 必在通 过资格审 核 后及时进 行网上 缴费。网 上 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17 —2 8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 为自动 放 弃 考试。
六、准考证打印
2023年4月6日—22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l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七、合 格 确认和 证书 颁发
我省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 60分, 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年度
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文确认本市州合格人员名单。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负 责在《考试申报表 》“资格考试部门意 见栏”中签名、 盖章。市州人 力资 源 社会 保障 行政 部门负 责在《考试申 报 表》“证书颁发部门意见栏”中签名、盖章。
卫生(公共卫生、医院)管理专业归为卫生系列技术类 别职称。通过 考 试的考 生,发 放 我 省 制 发的 卫 生 技 士( 师 )、主管技 师初中 级专业技 术资格电子证 书,证 书在 全 省医疗卫生机 构 有效???生在“智慧 人 社”APP或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考务工作要求
各考点登录考务管理系统修改考生报名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月16日;编排考场的时间为3月3-9日;4月6日起登 录 考 务管 理 系 统,下载 打印用 于监考的《考生 签到表》??际?筹备、考试 实施、机 考物品的 交接回 收与 系统卸载 等工作参照《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 于做 好2 023 年 度卫生 专 业 技术资 格 考试 报 名工 作的 通
知》(湘卫人发〔2022〕21号)要求执行。请考点 务 必 严 格 按照 《考 务 工 作 计划安 排表》(附 件2)规 定的时间 要求,按时完 成有 关 考务 工作,确 ??际?安全 顺利实施。
附件:
1 . 2 0 2 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 考 试申 报表
2.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 省 人 力资源 社会 保障 厅
2023年1月17日
附件1
2 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
网报号:用户名: 验证码:确认考点: | 条形码 | |||||||||||||||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照片) | ||||||||||||
证件类 型 | 民族 | |||||||||||||||
证件编 码 | 联系方式 | |||||||||||||||
报名情况 | 档案号 (上一年度考生必填此项) | |||||||||||||||
上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 报考科目 | 基础知识 | ||||||||||||||
报考级别 | 专业代码 | 相关专业知识 | ||||||||||||||
报考专业 | 专业知识 | |||||||||||||||
现有资格 | 专业实践能力 | |||||||||||||||
现有资格取得时间 | 执业类别 | |||||||||||||||
教育情况 | 敢高学历 | 学位 | ||||||||||||||
毕业时间 | 学制 | |||||||||||||||
毕业学校 | 学校备注 | |||||||||||||||
毕业专业 | 毕业专业备注 | |||||||||||||||
| 单位名称 | 单位所属 | ||||||||||||||
单位性质 | 从事本专业年限 | |||||||||||||||
申报人员签名 |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 |||||||||||||||
审查意见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月日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 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 |||||||||||||
资格 考试 部门 意见 | 经审查,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经办人签名:(章) | 颓发证书部门意见 | 同意颁发资格证书。 经办人签名:(章) |
备注:申报人员须仔细核对此表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附件2
考务 工 作 计 划安 排表
工作内容 | 工作时间 |
网上预报名 | 2023年1月28日-2月6日 |
现场确认 | 2月1-8日 |
资格审核 | 2月16日前 |
考点修改考生报名信息 | 2月16日前 |
网上缴费 | 2月17-28日 |
考点编排考场 | 3月3-9日 |
准考证网上打印 | 4月6-22日 |
机考物品交接 | 4月20-21日 |
考试实施 | 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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