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浙江/江苏/上海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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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著作要求,具体如下:
①三级医院和省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任现职期内,有2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SCI ”或“统计源核心期刊”发表(其中三甲医院和省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要求至少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刊物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②市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任现职期内,有2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SCI ”或“统计源核心期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③二级医院、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任现职期内,有1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国家统一出版发行的医学类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6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④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任现职期内,有2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医学类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6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⑤一级医院:不做要求。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著作要求,具体如下:
①三级医院和省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任现职期内,有1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SCI”或“统计源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②市级、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任现职期内,有1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医学类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③一级、二级医院:不做要求。
论文著作说明:
论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发表,内容与所申报专业一致,字数在2000字以上,需附论文资料来源或临床资料一览表,并提交至少1份原始资料参加评审;
申报副高职称,须提交临床研究型论文;
申报正高职称,基础性研究论文和硕士博士学习期间发表论文仅限1篇;
论文仅认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不予认可;
论文一律以杂志正刊原件为依据,对增刊、手抄稿、征稿通知、单个印刷体、清样稿、复印件等不作为评审依据;
提交评审的学术论文须附论文检索审验信息表、论文复制比检测证明,复制比不得超过30%。
江苏省
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著作要求如下:
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2篇以上。
(二)出版本专业专著(主编、副主编)2部以上或撰写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20万字以上)1部。
论文: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发表时间必须是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至评审的上一年年底止。晋升正高级资格论文发表的起算时间可从取得副高级资格当年起算。所有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能作为送审论文或送审论文的依据。
申报临床、中医、口腔、护理类专业的,提交的论文应是临 床诊疗、临床护理的专业论文,实验及基础性研究论文不作为申 报上述专业高级资格的评审论文。
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著作要求如下:
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
者)1篇以上;
(二)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 字以上)。
论文: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发表时间必须是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至评审的上一年年底止。晋升正高级资格论文发表的起算时间可从取得副高级资格当年起算。所有杂志的清样稿、论 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能作为送审论文或送审论文的依据。
申报临床、中医、口腔、护理类专业的,提交的论文应是临 床诊疗、临床护理的专业论文,实验及基础性研究论文不作为申报上述专业高级资格的评审论文。
浙江省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申报卫生副高级资格,须提交已在二级及以上医学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篇。
主任医(药、护、技)师
申报卫生正高级资格,须提交已在二级及以上医学刊物上发表的论文3篇,在三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其中1篇论文必须发表在一级医学卫生刊物上。
破格申报: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发表论文3篇,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其中1篇必须在一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另2篇可以在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
主任医(药、护、技)师
发表论文3篇,其中2篇在一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另1篇可以在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
根据浙江省省市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规定如下:
主任(中)医(药、护、技)师:
二级以上杂志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一级杂志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
其中: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在一级杂志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1篇须为SCI收录论文,但护理类SCI收录论文不作要求)。
副主任(中)医(药、护、技)师:
二级以上杂志发表论文3篇以上。
其中: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在一级杂志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护理专业可为1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
上海市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如下:
(1)卫生正高级(医师类、卫生事业研究):提交论文3篇,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局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
(2)卫生正高级(药、护、技):提交论文3篇,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局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前三名。
(3)卫生正高级(医学科研):提交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SCI或ESCI全文收录2篇及以上;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2项局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第一负责人。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如下:
(1)卫生副高级(医、药、护、技、卫生事业研究):提交论文2篇。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卫生类专业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预防医师类、药、护、技),提交论文3篇。
(2)卫生副高级(医学科研):提交论文3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局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
1.申报社区卫生正高级 ,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如下:
申报者在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具有卫生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发表论文2篇;其他人员发表论文3篇。论文必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撰写,并与申报专业相关,公开发表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期刊上,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在此期间,承?;虿斡胪瓿汕ㄏ?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级及以上的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奖励。
2.申报社区卫生副高级,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如下:
申报者在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撰写,并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
论文要求
1、送审论文须发表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并标有“ISSN”、“CN”期刊号,“新闻机构查询”栏目中查询不到的期刊(包 括连续型电子期刊)不能作为送审论文。综述、个案报道和译文不予受 理,对罕见的个案报道由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审核后予以受理。所有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能作为送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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