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相关推荐: 医学高级(副高)题库, 医学高级(正高)题库, 湖南卫生高级评审题库,
附件2
2023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专业能力评价材料要求
申报参评人员提交聘任现职称以来5份不同年度(享受提前申报政策的参评人员任选1个年度提供2份)能够反映本人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的病案。没有病案的岗位可提供其它材料。
1.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申报参评人员,提交本人主持、主诊、主治的能够反映其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
2.公共卫生专业申报参评人员提交健康危险因素风险评估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指导方案等。
3.药学申报参评人员提交全程参与用药查房的病案、解决复杂疑难病例的多学科讨论会诊病案、处方点评报告、药品质量分析检测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分析和处置报告等。
4.护理学申报参评人员提交参与护理的抢救或死亡病案、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病案、质量持续改进案例等。
5.技术类专业申报参评人员提交参与检查的病案、解决复杂疑难病例的多学科讨论会诊病案、特殊检查操作优化方案、质控考核与室内质控分析报告、卫生检验方法验证(确认)报告或能力验证报告、病案信息技术处理案例、现代医院管理优化方案等。
病案需提供完整的原始病案,隐去患者个人信息并在本人签名处进行标示。各类报告原则上3000字以内,需附相应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应真实可靠,复印后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专业能力评价材料提交后不得变更。每份专业能力评价材料须加上封面,封面上注明工作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申报职称、专业能力评价材料名称(或病案号)和材料年度并加盖单位公章。网上提交材料需按上述要求分年度扫描成5个PDF文档上传至“其他评审材料”项目栏内。
(二)业绩成果代表作要求
工作业绩实行业绩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参评人员提交1项(6份复印件)聘任现职称以来获奖的本专业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本专业高质量论文。无上述代表作者提供能代表个人业绩的标志性材料。业绩成果代表作及佐证材料应真实可靠,代表作提交后不得变更。业绩成果代表作封面须注明工作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申报职称和业绩成果代表作名称,复印后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网上提交材料需上述要求将业绩成果代表作扫描成PDF文档上传至“业绩成果”项目栏内。
各类业绩成果代表作要求如下:
1.主持或参与的本专业科研课题(项目)研究报告,获得的科技成果奖或教学奖励等。
提交获奖文件(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项目立项下达文件(该课题所在名单页)、项目立项合同书/申报书(封面、基本情况页、参与者排名页、参与单位信息页、签约页/批复页)、项目结题报告。
2.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作者署名标注有“共同(并列)第一”,或与第一作者“共同(同等、相同)贡献”等字眼以及共同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仅认定排名第一位,共同通讯作者仅认定排名最后一位。
提交申报人撰写的论文全文,在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期刊查询的结果界面、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以及在知网等平台检测的论文查重结果。
3.本人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本专业相关技术规范、卫生标准或诊疗指南。
提交技术规范、卫生标准全文及相关佐证材料。诊疗指南需公开发表或发布的由行政部门或学术组织通过循证研究形成的能够为患者提供最佳医疗保健服务的推荐意见。
4.本人主编或参与编写的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著作。
著作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手册类、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著作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提交著作及编著字数等相关佐证材料;多人完成的著作,以署有申报参评人姓名或书中有明确界定的部分为有效材料。
5.作为主要完成人吸取本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
提交专利证书(以授权公告日为准),申报人撰写的专利简介(2000字以内)以及专利转化的佐证材料。
6.本人主编或参与编写公开出版发行的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作品。
提交科普作品原文,音频、视频(时长不超过20分钟)及其申报人撰写的作品简介(2000字以内)。
7.其它成果代表作:人才培养工作成效,包括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含住培医师)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所承担本专业教学课题和所获成果等;作为第一完成人,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
人才培养工作成效,提交人才培养报告全文(3000字内)及相关佐证材料;临床病案和护理案例,提交完整的原始病案,需隐去患者个人信息并在本人签名处进行标示;手术视频,提交清晰的、不超过20分钟的手术/操作视频(应含手术/操作主要步骤),以及该手术患者的原始完整病案(需隐去患者个人信息并在本人签名处进行标示)等相关佐证材料。各类报告建议3000字以内,附相应佐证材料。
参评人员如有多项业绩成果代表作的,可根据获奖等级、排名、期刊影响力等情况自行选择最能代表本人标志性的业绩成果代表作提交 。
(三)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持市州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单》者,综合成绩加3分。
(四)科研成果奖项要求
担任现职以来符合加分条件的科研成果奖项(见附表1)直接计入综合成绩。
附表:1.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科研成果
奖项加分细则
2.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申
请表
4.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审核责
任卡
附表1
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
科研成果奖项加分细则
奖项名称 | 主办单位 | 层次 | 奖励等级 | 完成人排名 | 备注 | ||
第一 | 第二 | 第三 | |||||
国家自然科学奖 | 国家科学奖励 委员会 | 国家级 | 特等奖 | 5分 | |||
一等奖 | 5分 | 4.8分 | 4.5分 | ||||
二等奖 | 4分 | 3.5分 | 3分 |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国家级 | 特等奖 | 5分 | 5分 | 5分 | ||
一等奖 | 5分 | 4.8分 | 4.5分 | ||||
二等奖 | 4分 | 3.5分 | 3分 | ||||
三等奖 | 3分 | 2.8分 | 2.5分 | 2000年以前设置 | |||
四等奖 | 2.5分 | 2.3分 | 2分 | ||||
国家级 | 不分等级 | 5分 | 4.8分 | 4.5分 | |||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进步奖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省部级 | 一等奖 | 3分 | 2.8分 | 2.5分 | |
中华医学科技奖 | 中华医学会 | ||||||
中华护理科技进步奖 | 中华护理学会 | ||||||
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 | 中华预防医学会 | 二等奖 | 2.5分 | 2.3分 | 2分 | ||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 | 中华中医药学会 | ||||||
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 | 中国药学会 | ||||||
湖南省自然科学奖 | 省政府 | 三等奖 | 2分 | 1.8分 | 1.5分 | ||
湖南省技术发明奖 | |||||||
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 |||||||
湖南省科技杰出贡献奖 | 省政府 | 不分等级 | 3分 | ||||
湖南医学科技奖 | 省医学会 | 厅级 | 一等奖 | 1分 | 0.8分 | 0.5分 | |
湖南中医药科技奖 | 省中医药学会/湖南省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学会 | 二等奖 | 0.8分 | 0.5分 | 0.3分 | ||
湖南省预防医学科学技术奖 | 省预防医学会 | 三等奖 | 0.5分 | 0.3分 | 0.1分 | ||
市级科技进步奖 | 市政府 | 市州级 | 一等奖 | 1分 | 0.8分 | 0.5分 | |
市级科技创新贡献奖 | 不分等级 | 1分 |
同一项目获得奖项取最高加分值,不重复加分,科研最高加5分。奖项为任现职后获得。
附表2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
姓名: 申报专业: 申报职称:
序号 | 材料名称 | 页码 |
1 | 专业理论笔试成绩单或综合合格成绩保留证明 | |
2 |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 |
3 | 现有职称证书复印件 | |
4 | 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
5 | 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 |
6 | 任现职称以来的聘书(文)复印件(包括首聘、后续聘用) | |
7 | 聘用单位出具受聘者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仅限于非事业单位类别人员或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提交) | |
8 | 破格申报参评证明材料(仅限破格申报参评人员提供) | |
9 | 《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或《湖南省城市医师下基层服务登记表》复印件(免下基层服务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10 | 任现职以来最近连续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考核结论非“合格”的须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 |
11 | 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奖项 | |
12 | 市州及以上人社部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单》原件 | |
13 | 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申请表 | |
14 | 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审核责任卡 | |
15 | 《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 |
16 | 个人述职报告 | |
17 |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 |
18 | 所在工作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书》复印件 |
注:所有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州职改部门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附表3
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政策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单位性质 | ||||||
单位名称 | |||||||
参评学历专业 | 参评学历 | ||||||
现有职称 | 现有职称聘任时间 | ||||||
拟申报职称 | 拟申报专业 | ||||||
防疫工作日期 | 防疫工作地点 | ||||||
防疫补贴时间 | (天) | ||||||
优惠政策申请 (在相应栏目打R) | 申请高级专业理论考试加分(附相应证明材料) | □ | |||||
申请提前一年申报职称(附相应证明材料) | □ | ||||||
申请免试或申请破格学历免试参评(附相应证明材料) | □ | ||||||
单位人事(职改) 部门意见 | 市州卫生健康委或省直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
注:此表为防疫一线人员(以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为准)申报参评填写,所有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送审单位)、省直主管单位或市州卫生健康委人事(职改)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版权及免责声明: 本站(考试宝典www.ouniverse.cn)上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章、资料、资讯等,凡注明"稿件来源:考试宝典"的,其版权均为本站所有,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得到本站许可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考试宝典(www.ouniverse.cn)",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站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文章、资料、资讯等均为转载稿,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本站联系。
- 云南省2025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报名的通知
- 贵州省2025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5年度安徽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25年度天津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 2025年南昌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 2025年江西省赣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25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九江考点公告
-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5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25年重庆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资格(含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能力考试专业目录
- 2025年重庆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资格(含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 湖北荆州关于开展2025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 2025年甘肃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公告
- 2025年度新疆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告
- 2026年度广西自治区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5年宁夏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能力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 2025年度青海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25年度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生报名须知
- 2025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
- 海南省202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25年度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苏卫人〔2025〕4号)
- 2025年度四川省卫生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2025年度孝感市晋升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 2025年度湖北襄阳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 2025年度湖北宜昌市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 陕西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5年度陕西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 2025年度山东省威海市卫生技术、基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人机对话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25年度新疆兵团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广东省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工作指引